“她们曾经以为自己掌握了自己的命运,怀着雄心壮志踏上了争取权利的漫漫征程……她们尤其无法想象自己的余生会被旨在为数百万女性带来平等和幸福的现代法律拖入深渊。”法律现代化的步伐不一定能跟上每个普通人生活的起起落落。 100多年前,四川省一个偏远村庄的妇女诉诸法庭维护自己的权利。那时,在下面的同一片土地上,革命接二连三地发生。远方的声音告诉女性,她们有继承权,如果丈夫有重婚,她们可以提出离婚,她们可以逃避家庭暴力,而不必忍受。但当我上了法庭,却发现一切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容易。这些事件的所有行为都已收集并存储在拱门中四川省容县人。直到最近几年,它们才开始引起历史界的关注。法律史学家刘凯月在导师的指导下整理这一系列史料时,特别关注家庭案件。其中,近 8,900 例直接影响女性。这些故事大多充满坎坷、曲折。与宏观女性主义革命史相比,中国地方法院隐藏着一段更贴近普通女性生活的“权利”变迁史。他不满足于将这些故事仅仅视为学术文章中的脚注。完成博士论文后,她围绕这个案例,记录了五位下层女性的故事。他们为什么首先上法庭?庭审过程中他们又是如何维权的呢?某项“法律”最终真的能保护你的利益吗?这些故事最近发表在题为“Rights on Pa”的文集中每:现代妇女家庭诉讼的困境(以下简称“纸上权利”)。今年2月,我们在北京见到了刘凯悦,听听这些女性100多年前的遭遇。这本书的主题是女性婚姻和家庭的困难,但当你深入研究她们的故事时,你会发现她们的困难有制度和文化的原因,而不是爱情本身。即制度化的婚姻家庭与情感上的爱情之间。伟大的革命进程与个人层面上无限具体的生活之间存在着分离,这远远超出了我们的想象。而且,这些故事不仅仅存在于过去。司法过程始终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权利从来不是授予的,而只能逐步获得。以下是北京报社记者与刘凯跃的对话。刘凯跃,法学博士,当代中国研究院研究员。四川大学法学博士,《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版)副主编、审稿人,中国法制史学会理事,主持国家社科基金等项目。他在CSSCI期刊和著名法律史期刊上发表了数十篇文章。研究方向包括法律史、社会史、性别史等。 当现代女性上法庭 新京报:这是一本讲述女性如何在现代法庭的家庭案件中争取权利的历史类非虚构书籍。本书的“序言”和“结语”提到了写作本书的一些动机。您能结合档案中一些令人惊讶的例子来解释一下是什么让您首先想要开始阅读这本书吗?您从什么角度来看待这些历史材料?刘凯跃:当我还是学生的时候,我未来的导师就学会了四川省容县(今四川省自贡市)保存着一部共三万余册的大型民国档案。大约有 20,000 份法庭档案。我们借此机会开始整理和纠正这个文件。第一版特别关注家庭案件。当时,我记得读过大约 800 或 900 起诉讼,它们与女性直接相关。但那一刻我已经感到不满足了。在学术文章中,这些女性的行为只是作为摘录发表以证明论点。然而,这些活动本身相当忙碌,也有很多曲折。那一刻我想记录这些女性的故事,聚焦于事件。随着时间的流逝,这个想法变得越来越强烈。 《纸权:现代女性家庭诉讼的困境》 作者:刘凯月 编辑:侯朗 | 上海三联书店 2026 年 2 月在与出版商沟通的过程中,我们觉得如果这些案例要构成一本非小说形式的书,至少应该满足一些先决条件。其中最重要的是案件本身必须足够复杂,材料足够丰富。目前我见过的800、900个案例中,大部分都是“简单”的,基本上都是第一次做决定。例如,这本书中有一段关于堕胎的可能性。这个事件本身就非常有趣。丈夫去世后,周玉琳怀孕了。借用当时流行的一句话,她想通过堕胎来掩盖自己的“不忠”。按常理来说,婆家是绝对不会接受这个胎儿的,但出人意料的是,婆家竟然说服她生下了这个孩子,作为家族的继承人,尽管他根本就不是她婆家的孩子。但周玉琳还是想流产。他觉得孩子的存在就是他“不忠”的证据。在最后,是丈夫的家人将她告上法庭,指控她犯有堕胎罪。不过,这段历史后来的记载却非常简短。只记载周玉林是被迫生下孩子的。生下儿子后,她偷偷试图抛弃儿子,却被家人发现,丈夫在严密监视下还给了他。这篇档案记录到这里戛然而止。在这种情况下,它无法支持大量章节,只能在一节中进行简要描述。周玉林孩子们的照片。受访者提供的档案照片(下同)。因此,最终收录在本书中的五个案例都留下了详细的记录。说实话,我不想把这本书写成某种“故事集”。我还是希望通过一个事件至少能够反映出历史上的一种家庭冲突的情况,当时是如何判断的,人们的看法是怎样的。关于它的问题和概念。同时,很容易写出单个事件并最终形成各种事件的集合,但本书不是这样的。不。本书中的每一个事件都与人物之间存在某种关系。新京报:这个联系到底意味着什么?刘凯越:一开始我就想能不能考上县长。作为一条主线,串联起书中的事件。然而,也存在一些实际问题。民国初年,兼任司法机关的县法官制度长期延续。但县法官频繁更换,从始至终都没有人见证。一个案件还有几位法官。詹春和执行报告。有趣的是,在整理档案的过程中,有一个人的名字反复出现。那就是开篇提到的詹春和。那时,他是一名“劳动者”,是最底层的人的工人。无论部门主管如何易主,他始终都在做着最基本的事情。他们的职责与今天的法警类似。他负责执行死刑,必须递交传票。由于案件中的许多当事人当时也住在镇上,他需要将他们告上法庭。巧合的是,他不仅出现在与本书相关的大部分案件中,还与最后一个案件的女主角张珠结婚,并在最后一个案件进展期间与她结婚。新京报:这个巧合很有趣。以今天的眼光来看,张铸有着强烈的“主体性”意识。在父母的同意下,她嫁入了当时当地的一个富裕家庭。婚礼当天,她发现婆家隐藏了她的许多身体缺陷。然后他找到了上学的办法,然后他提出了离婚……他一生都在试图掌控自己的生活。但这些措施一定产生了很多当时的争议。即使在当时这种舆论氛围下,张春和仍然愿意与他建立关系。也许在目睹了这么多直接涉及女性的审判后,您的观点也发生了微妙的改变?刘凯越:根据档案记载,离婚过程中两人是在一起的。詹春和的作品本身就是在审视人性的阴暗面。不能排除他在事件发生过程中是否对张铸产生了同情,也不能做出过于理想化的猜测。她可能因为各种原因(外貌等)而嫁给了张铸。张朱的食谱。新京报:当时档案中为什么专门记载了这件事?刘凯跃:这也是一个巧合。当时与张珠结婚的男子的妹妹张文光在旁听庭审时“透露了这一消息”。从婆家的角度来看,她一直认为张Z太太胡先生非常“有趣”。其实从档案记录来看,张祝的很多行为恐怕对当时婆家的认知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笑)。她嫁入富裕的张家,在当地学校刻苦学习。当时的记录表明,他于1941年23岁入学。你可能听说当地的中心学校也开始提供公立教育。入学后,他立即开始校外生活,在那里“习得衣食住行”。虽然学校提供一日三餐,但她喜欢到校外的餐馆“吃饭”。她来来往往都会收到积分,婆家偶尔也会来找她“做一笔交易”(也许还有补偿)。从婆家的角度来看,这样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富婆”从一开始就意图不纯,姐姐泄露与事件无关的信息的原因仍然是我的一个猜测。她和战春和结婚,是为了让事情的发展对她更加有利。与此同时,张珠母亲的家人却无法给她提供任何实际的支持。她们不仅家庭贫困,而且没有男人支持。后来弟弟被歹徒抓获,父亲也早逝。因此,男方家属认为,最终对张女士和朱女士有利的判决是由于司法“不公”(编者注:如下所述,这只是男方家属的片面猜测)司法诉讼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新京报:明清以来,更多的女性出庭,但这似乎与我所认知的传统目的有很大出入。是因为这一时期的记载比较完整,还是与当时的社会变迁有关?刘凯跃: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在在我们的法律历史中,我们确实经历了司法系统层面的变化。事实上,在帝制时代,女性出庭有很多程序上的限制。明清时期,宫廷中也出现了一些女性。其中一些与材料的挖掘有关,但具体百分比尚未透露。然而,自清末以来,批评男女不平等的声音在中国广泛传播。法律现代化带来的法律层面的直接改革赋予了妇女许多以前没有的权利。新京报:您在书的前言中提到了《妇女世界的钟声》和《告国师姐》,这是近代中国最早对女权主义的讨论。那么,容县档案馆的记录中是否有相关描述呢?这些“新想法”是否出现在中国小县城的档案中?那个时候的伊娜?这些概念会对偏远地区人们的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吗?刘凯跃:在审视这一系列文件时,人们的认知也很有趣。当时的前提是整个社会正在经历全面的“法制现代化”进程。为了“救亡图存”,中国的传统法律体系逐渐转变为符合现代法律的新法律体系。法制改革的进程,恰逢女权主义在中国扩张的时间线。毕竟,现代本身就是一个发生巨大变革的时代。 《王宝昌传》(2002)剧照,这是一部以现代小镇和农村为背景的四川方言剧。即使在今天,四川省仍然是一个远离政治中心的偏远地区,或者说是“边疆”。那么居住在那里的人们有办法了解这些法律变化吗?这个问题让我们发现了“顾星华”这个名字。乙在说顾兴华之前,不得不提另一个更为出名的名字:吴玉章。曾任四川大学校长、全国人大代表。他来自荣县。随后,他回到容县,见到了顾星华。顾兴华是容县最早“放眼世界”的人之一。他很早就访问了日东东京,回到荣区后开始办学校。他还在学校进行了许多教学创新,以提高学生对许多最新变化的认识。许多知识都是通过口头传播的。 ,较小的会遗传给家人。渐渐地,全世界都知道他们现在可以离婚并获得继承权。另一个有趣的点是,虽然档案中发现的许多投诉是代表妇女写的,但它们不一定是妇女本人写的。民国时期,有一个官方场所,叫“信访办”。审查卷宗发现,为女性委托人写诉状的诉讼人添加了非常“女权”的言论,例如:“如果法官确认离婚,他支持妇女权利。”或者,文字可能会特别加深对女性的某些刻板印象,放大女性“弱者”的形象,以博取法官的同情,最终为委托人做出更有利的判决。在这个过程中,这些司法人员新京报:这些可能只是一种写作技巧,但至少反映了当时妇女权利的社会变化吗? 刘凯悦:也许是这样,但不可忽视的是,这些案件中的法官很少受到这些技巧的影响,大多数家庭诉讼仍然愿意进行调解。纠纷中,采用“和睦相处”的方式,“50人各玩大局”。事实上,这说明当时很多人的思想非常碎片化,并没有形成支持或不支持人权的总体倾向。如果一定要我判断的话,我认为保守势力永远占据优势。甚至很多去法院要求离婚的女性后来都撤诉并表示“不想离婚”。当时有一个有趣的说法是关于谁“把他们带回来的”。 “强奸”实际上是一个非常依赖的词,许多女性在法庭上使用它。离婚本身并不是结束。对于这些女性来说,最基本的是如何最大化自己的真实利益和真实需求。这是满足您需求的一种方式。电视连续剧《南北》(2010)的框架。新京报:这又回到了标题中的“纸权”。 “遥远的钟声可能会带来新的希望”,但当这些“钟声”到达遥远的县城和个别家庭时,这些希望似乎仍停留在“纸上”。刘凯越:即使是现在,任何司法程序都是一个动态的过程。也许法律规定了这一点,但在特定的实施层面上却不一定如此。只要一个人出现,就多了一个变数。事实证明,权利本身并不等于最终可以获得的利益。对于很多普通女性来说,革命如何发展比生活如何继续重要得多。权利是赢得的。新京报:在审判过程中,这些女性几乎普遍陷入了某种“明显”的消费。我们请他们解释一下“为什么要废掉继任者”、“为什么要废掉他们”。 “为什么离婚?”当这些问题被提出时,似乎很难回答。在研究这些文件时,您是否在法庭上遇到过更令人惊讶的问题?这些妇女有何反应?这些问题是否揭示了女性面临着哪些更深层次的挑战?与案件无关吗?刘凯跃:在容县整理档案时,当时的法官经常询问“动机”。一方面,这与该类案件的特点有关。为什么家庭案件往往不被视为单一案件?这是因为当事人经常改变主意,而且与刑事案件相比,取证更加困难。这就是为什么法官如此热衷于揭露当事人的动机。一方面,这些问题确实很难回答。比如朱刘废黜事件,第一个问题就是他为什么被废黜。她的丈夫于1916年去世,四年后她自己的儿子也突然去世。由于女儿没有继承权,朱丽被告知他的侄子将“继承”他的名字。然而,在继承人出生后,两人因年龄相近,并没有深厚的亲情。它们之间的摩擦力 摩擦力持续,并且它们之间的距离两人的感情加深了。随后,朱刘女士还发现,继承人不断转移家产来赡养自己的亲生父亲。朱柳最早萌生废除的想法是在《妇女运动决议》第一次规定妇女有继承权的时候。朱柳受伤报告。但你到底如何向外人讲述你的家庭生活造成的巨大差距呢?如果她的继承人真的尊重她,她晚年就不会在这件事情上花费那么多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讽刺的是,这些都是。这个问题也让她陷入了死循环。如果她想剥夺继承权,她必须证明继承人抛弃了她。证据就是两人已经十多年没有同居了,而且女继承人对她也很冷落。不过,两人此前已经分手,这本身就意味着女继承人不必和她住在一起。中国法律的两次根本性变革对朱柳的一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孔子法律的法治化,让朱六的心理期待不断提高,他对女婿的孝心产生了不切实际的期望。然而,随着法律的现代化,儒家所建立的身份法和制约体系逐渐崩溃。人们开始摆脱庞大的结构,转而关注个人和自我表达。这些事情同时改变了他们的命运,只是当时的人们并不知道。新京报记者:根据荣县档案记载,即使法院做出有利于妇女的裁决,这些裁决最终会成立吗?就孔勤富的案子而言,为什么在她以为自己即将走向幸福的那天晚上,尽管她赢了官司,却被杀了呢?庞钦甫的魅力。受访者刘凯岳供图:其实司法过程中最容易被忽视的就是执行。朱六案的最后阶段与剥夺继承权关系不大。朱丽u注定无法通过法律程序追回其家族资产。随后的诉讼只是为了确定谁来支付高昂的法律费用。时间太长了,朱丽都勉强维持生计,更不用说照顾即将结婚的女儿了。孔钦甫也是如此。虽然最终获得了对他有利的判决,但判决生效后,他却无法追回自己的钱。该男子签完名后声称自己要去集资,一回来就进城候审,但他一离开就杳无音讯。他还巧妙地利用了法律漏洞。你家有很多财产,但他发明了这些,并说这些不是他的。而且,当时的女性,如孔勤夫,并没有分割婚姻财产的意图。最多只是拿走了他们的嫁妆,却没有索取他们的财产。此外,还需要控制考虑一下历史背景。假设您现在收到判决书400元。但民国时期,战乱频繁,货币贬值。即使最后拿到了400块钱,我的购买力也大不如前了。容县司法局对龚勤富、梁学海案的判决。新京报:您在书中说“现代化的目的是争取妇女权利,但妇女权利在这个过程中一再被牺牲”。为什么这么说?您能否详细说明这一观察结果?刘凯跃:这个在堕胎问题上特别明确。可能令许多人惊讶的是,在漫长的帝国时代,妇女可以自由堕胎。旧法律仅针对那些故意导致他人堕胎的人,但不干涉妇女自己寻求堕胎。按照普遍的逻辑,权利应该在20世纪90年代逐步扩大。g 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但妇女的生育自主权却逐渐受到限制。不容忽视的是民族主义与个人权利之间的冲突。在此过程中,女性的身体自主权被牺牲。新京报:当我读到这本书时,“山西女师傅失踪13年”的故事再次受到关注,检方对涉案人员“不起诉”的决定也引发了很多争论。正如100年前荣县的女性为继承权而奋斗、逃离家庭暴力一样,100年后女性依然深陷“性同意”诉讼之中。您最近有关注与此案相关的讨论吗?最近我们目睹了很多针对女性的诉讼,再次,当你看到这些新闻时有何感想?刘凯越:看这些案例,我常常感觉到中国社会几千年来的运行逻辑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改变。在领域法律史上,许仲明先生曾写过一篇很有影响力的“小事成大事”、“大事化小事”的文章。第一个是普通人的策略。让问题尽可能大通常会给所有相关人员带来有益的结果。作为案件具体审理的当事人,往往遵循后者。本案与本书其余部分的相似之处在于,无论法律设计多么先进,最终决定案件最终走向的往往是执行者。新京报:容县档案中有关于县长如何影响案件走向的记录吗?刘凯跃:民国时期不仅要记录判决结果,还要附上相应的理由。除了写出具体的基本条款外,很多法官还可以留下对案件的理解。例如,在张铸的著作中,在该案中,法官判决“有n夫妻欢乐,无子嗣”,一审判令夫妻离婚。朱柳的情况也是如此。法官会将自己对“孝”的理解记录在案文中,人们会觉得经常探望父母是“孝”最基本的要求,这对判决结果影响很大。 “每种材料都讲述一个故事”新京报:读这本书时,很容易想到《国王之死》这样的作品。近年来历史题材大行其道,关注夹在历史中的小人物的作品也不少。您如何看待文学与历史的关系?刘凯岳:其实很多历史类非虚构作品,所谓的微观历史作品,类似于《国王之死》,但国内的学术研究往往以非常学术的方式描述非常有趣的历史事件,最终只是在一个故事内传播。行范围。当然,随着学者变得越来越受欢迎,他们可能会遇到另一个问题:太受欢迎。我们如何理解这个尺度?这本书的特点是所有文字都有价值。即使在讨论当事人感情的变化时,记录中也必须有当事人传达的明确信息或在法庭听证会上表达过类似感情的人。不过,说到这个故事的具体讲述方式,我觉得文学处理还可以更好,比如一开始就设置悬念,然后慢慢揭开整个故事的细节。退一步讲,《王者之死》也是关于梦想的,我们为什么不期待一部好的历史呢?至于我的个人感受是否会影响写作过程,那是肯定的。当我写到“网越来越厚”的时候,我也哭了。新京报:你在后记中说,你20岁就开始意识到自己是一个虚无主义者,但你也考虑过朱谦之你是如何接触到他的作品的?这些文本是如何影响你对虚无和“活着”本身的看法的?刘凯岳:我不知道这种虚无主义是否已经逐渐成为现代人的“通病”。至少就我而言,我在大学时期就开始怀疑生命的意义。甚至在写这本书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想要脱离整个学术量化评价体系的冲动。写这本书的最后两年,至少对我来说,它帮助我完成了一个我称之为“自助”的过程,因为我们完全沉浸在整个过程中,我们想将她们的故事记录在历史中,但当我写完它时,我已经无法理解现代报纸上出现的城市女性的含义了。,很多人已经在问:“我们还需要姓氏吗?”而且,“我还需要家庭吗?”我之所以被朱谦之吸引,是因为他当时极其虚无主义。当时我读到他提出了“宇宙革命”的概念。他粗鲁地说,完成这场“宇宙革命”只有两种方法。 ,一种是自杀。另一个是无条件的爱。写到最后,当我想到这一点时,我意识到爱本身确实是一个强大的寄托源泉。现在我们的社会似乎有一种倾向,鼓励大家封闭自己的感情,“切断爱”,但爱本身的发生并没有什么问题,而且是一种很自然的表达。问题在于系统性和制度性的权力结构,这是痛苦的。新京报:据说这本书的写作过程是波澜壮阔的。这段时间你发生了哪些重要的事情?通过这个地区女性的经历读着这本书,我们常常在制度和文化层面上感到很多无力感。这些事情是否让您在写作过程中的某些时候感到无助?对于那些被逼入虚无的人来说,这种感受会被放大得更多…… 刘凯越:是的,我在写作过程中常常感到自己太无力了。正如我在书中多次写到的,人们不能指望时代给予正义。个人即使拥有独立性,在更广阔的时代面前也如浮萍一般。这可能是虚无主义倾向的主要原因。但话虽这么说,有时人与人之间的联系确实令人惊奇。在写这本书和阅读容县的相关信息的过程中,我发现了很多机会。例如,为什么死去胎儿的照片被保存在档案中。因为当时收治该患者的容县同济医院院长是西部一流大学毕业生,接受过最前沿的医学教育。医学教育。他的一个同学竟然是革命烈士江姐的叔叔。顾兴华还在容县认识了一位老师。老师让顾兴华帮他找到在北京的妹妹。姐姐参加革命后,他与家人失去了联系。几经周折,我终于找到了她,却发现她姐姐改了名字。她就是著名抗战烈士赵一曼。 1898年六君子之一的刘光皇帝的儿子后来回到四川,继承了父亲的革命遗产。书中提到的法制改革的两位主要推动者刘光地和沈家本也榜上有名。这些都是我在整理这套文件时偶然了解到的。回想起来,也许故事就是这样的。在某一时刻,似乎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的变化,但随着时间线的拉长,变化的种子早已播下,而且不会再发生。打断了。思考这些事情可以给我们一些安慰和力量。撰稿/编辑:沉璐 / 校对:希希/穆向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