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琳)在2024年公布的《横向经营集中审查指引》的基础上,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去年12月正式发布了《非横向经营集中审查指引》(以下简称《指引》)。 2月1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司司长徐乐夫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解读《指引》出台背景和近期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规则进展。他表示,两个指南共同组织构建了集中企业反垄断审查的理论体系和分析框架,是日本该领域审查工作向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迈出的重要一步。徐乐福先生表示,《指引》的发布是主要基于三个考虑:制度完善; 《反垄断法》施行以来,我国已审查涉及经营者非横向集中的交易数千起,批准或禁止附加限制性条件的案件30余起,积累了丰富的执法经验。这些《指引》将实用且相对成熟的分析评价理念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完善分级分类审查机制,以利于经营者集中。增加期望。非横向集中虽然可以提高经济效益,但也会对竞争产生负面影响。 《指引》系统细化了非横向集中的竞争风险和评估要点,帮助企业更加清晰地了解并购活动的风险限额,提高合规预期。分享您的经验。近年来,大世界各地的司法管辖区普遍增加了对非横向业务集中的兴趣。 《指引》有利于完善和充分分享我国执法调查的宝贵成果,进一步增强我国在全球竞争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徐乐夫还介绍,自2022年新反垄断法实施以来,市场监管总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制度已得到系统化发展。目前,我国已形成以一部法律、一部行政法规、两部部门规章为基础,以若干具体领域的指南、基准和标准为支撑的“1+1+2+N”的规章制度体系,建立了涵盖申报、审核、监管的全链条监管框架。制裁与合规。在报告过程中,我们推动了国务院令的修改制定《集中企业申报标准》,大幅提高销售额报告标准,取消中小并购集团申报。行业标准《集中申报规定》的出台,为企业提供“循序渐进”的指导,帮助企业“高效地做好一件事”。在本次审查过程中,为建立反垄断法经营者集中监管的基本框架,修订了《经营者集中审查条例》,建立了反垄断法下经营者集中的监管制度。在此基础上,陆续出台了横向和非横向集中审查指南,细化分级分类审查标准,提高审查的科学性。在行政处罚方面,《行政处罚决定细则》制定《集中经营者违法执法五项(试行)制裁办法》,确保执法行动公开、公平、公正、规模统一。在合规指导过程中,出台《集中企业反垄断合规指引》,提供具体、可操作的合规路径。为有效消除境外反垄断合规时代的“信息鸿沟”提供支撑,出台《企业境外反垄断法合规指引》。徐乐夫表示,完善一系列制度规则,不仅可以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监管环境,也可以为反垄断机构依法履行职责、开展精准监管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