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回应新京报:保护消费者权益 平台应设立受理投诉“直达列车” – 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 陈琳)2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召开春节后首次食品安全新闻发布会,解读最新两项规定。新规将如何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监管司副司长王丹在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两项规定为消费者打造了从信息公开、安全保障到投诉处理的全链条维权网络,旨在帮助消费者“懂消费、放心消费、安心消费”。两项新规定将发布:《食品安全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管理规则》、《网络餐饮服务》和《网络餐饮服务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管理规则》两项规定要求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网络食品销售者应当在其首页显着位置持续公示经营评级等信息或者信息标识,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准确,充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让消费者“用手指投票”。无论线上还是线下,安全卫生都是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为了更好地防范和管理食品安全风险,两项规定都要求平台提供者建立工作机制。强化平台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强化平台经营者食品安全责任。《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及排查表》中网络餐饮经营者、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的经营资质是否真实​​、公开信息是否准确等。同时,为相关经营者划定了行为红线。例如,《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禁止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加工、使用劣质、受污染、含有异物或者感官特性异常的食品或原料。加工作业区禁止在区外加工、生产食品,或者将食品转包加工给其他食品企业。为听取消费者诉求、解决消费者关切,《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监督管理条例》《网络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责任规定》要求平台提供者在网络食品销售者首页或者所售食品首页显着位置放置投诉举报链接,方便消费者投诉、举报食品安全问题。平台提供者应当及时处理投诉、举报。同时,网络食品企业应将网络食品消费投诉处理情况纳入《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及检查表》,重点管控。此外,为加强食品安全社会治理,考虑到外卖配送人员与会员店直接接触,能够直观了解会员店食品卫生状况,《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建议外卖配送人员企业人员参与社会监督。如果发现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必须举报,立即对公众进行培训。向台湾供应商报告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这一“举报”制度的推出,意味着消费者身边无数“目光的移动”将会增加。编辑:白爽,校对:李丽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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